问题 | 买的房子延期交房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若出现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通常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违规行为,而仅仅是违反了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如果开发商对于买家的催促通知在三个月以内给予合理的反馈并做出积极努力进行交付房屋,那么作为买方,他们将有权向卖方索取逾期交付期间对应部分的经济补偿;然而,如果多次接到催促后,卖方仍在三个月内没有妥善处理并给出正当理由解释无法按时交付房屋的原因,那么买方则有权利选择解除合同,并且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应由卖方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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