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则视为其构成违约行为。此时,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济损失,同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关系,所有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经济损失皆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经过书面通知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之内交房,而且并无合理的解释或理由,那么您便有权利解除合同,并且所有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商负责赔偿。然而,如果经过书面通知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房,那么尽管您仍然可以要求开发商对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但却无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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