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书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关于定金的返还规定如下: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按契约约定义务如期履行其应尽职责,则先前所支付的定金可予以全额退还或作为购房价金的一部分进行冲抵;反之,倘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行事并发生了违约行为,此时,原先交付的定金方可被双倍偿还予另一方以示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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