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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县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如期交付房屋,便已构成违约行为,此时,买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经过书面形式催促后,若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并提出合理的解释,那么,买方有权解除该购房协议,所有因违约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皆应由开发商全权负责。然而,在经书面催促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如能将房屋如期交付,则购买方不应撤销购房协议,但可向开发商索赔逾期期间内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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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8 7: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