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房产纠纷起诉费用谁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程序中,败诉方被要求承担的费用,即是指为实现其民事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需向司法机构缴纳或支付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涵盖了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其中,案件的受理费作为当事人必须缴纳的部分,其余的诸如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是当事人应当支付的款项。
关于房产纠纷的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先行垫付。然而,在一般的民事案件审结之际,诉讼费用将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全额承担。根据中国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该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它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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