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被告提起诉讼之前,若被告通过虚假增加债务之手段,将房屋作为抵押物进行处置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采取撤销权措施,废止该房屋抵押行为。此时,被告在应诉过程中可根据原告方的起诉书内容,提交自身的答辩状。需注意的是,答辩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对此种情形,即使被告并未就其中问题进行答辩,亦不会影响到法院照常依法审理此案。若存在反诉因素,被告可在答辩状中明确提出反诉请求。此外,若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则可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应积极准备自身的证据材料。此后,应依照法院的传唤要求,准时出席庭审,在法庭上展示自身的证据,反驳原告方的主张,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