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包含如下具体规定条款:(1)明确双方各自的姓名、详细地址信息以及法人组织必须要有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2)准确列明预售商品房的地理位置、相应编号等基本信息;(3)明确预售商品房的具体数量,面积需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精确计算,同时必须明确注明是指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4)明确商品房的价格,即房屋的售价,例如每平方米的价格是多少元人民币。除了要标注出单价外,还需要明确总价金额;(5)明确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房屋的交付方式与时间节点;(6)明确房屋的实际用途,即住宅用房、办公用房、经营用房或者其他特殊用途的房屋;(7)明确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具体方式、时间期限等相关事宜;(8)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9)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的其他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