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自签署房屋预售合同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需完成备案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的预售环节,开发企业应与购买方共同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此基础上,开发企业需在自双方签约生效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应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逐步推广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如有需要,购买方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然而,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提供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