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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合同延期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交付的事宜,适当的延迟接纳也是被允许的,且该延期的具体时限应根据当时签署的房屋购买协议进行明确规定。若该房屋尚不符合交房要求,则作为业主,您通常享有推迟接收房屋的权益。然而,如若在购房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范围内,业主并无合理的原因而拒绝收房,那么其就需要依照已实际收房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这无疑将给业主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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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7: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