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怎么应对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生延迟交付房屋之情况,则需由购房者向出售方提出催促,若经连续三个月催促后仍未能实现交房事宜,则可向出售方发送书面退房通知。出售方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应为购房者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并将购房款项悉数退还至购房者手中,同时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对于因逾期交付房屋而产生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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