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最少可以交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定金交付标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后加以约定。然而,为维护交易秩序及公平性,定金金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为宜。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履行等关键环节的担保机制,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自身义务,即须向对方支付双倍的定金;而对于已向对方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倘若不能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便无法再行索回所交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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