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最多延期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过程中因延期交房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我们应当明确,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不可抗力因素),否则逾期交付房屋即构成了违约行为。若在经过对开发商的提醒和催促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的,在此情形之下买受人虽然无法解除最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但是却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然而,如果经过三个月的催告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并且也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延迟行为的话,那么此时买受人便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