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预售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凡依据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均具备效力;然而,如开发商未能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认购书将被判定为无效协议。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买方提起诉讼之前,若开发商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认购书仍可视为有效协议。此外,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基本的书写能力,且其表达的意愿必须是真实自愿的;同时,合同条款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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