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上的定金交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契约自支付定金当日即时生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卖方因违反承诺而接受购房定金,需要严格遵循定金罚则的规定,需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要履行与之相关的所有义务。关于定金的数额,通常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但是需要保证其金额不能超过标的物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这个比例,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就失去了法律效应。基于以上原则,如果收到定金的一方因为没有合法的理由而违背了契约,那他们必须向卖方偿还这笔定金的两倍;反之,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收款方有权利拒绝返还定金,而且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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