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房没通过延期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交付期限发生延误,需依据具体的房屋交易协议进行决定;倘若房屋尚未达到交付条件,业主方通常具备延迟接收房屋的合法权益。然而,如业主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无合理原因拒绝接收房屋,则须依照已实际接收房屋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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