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能退吗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您欲取消已经签署的购房定金交易,建议您与卖方展开深入且文明的对话和商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若干特殊规定,在以下五种极为罕见的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请求退还其所缴纳的定金:首先,若开发商在与购买者签订认购意向书之后的特定时间段内,未经购买者同意擅自将已被购买者选定的房屋转售予他人,从而导致双方无法按预定计划正式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形,开发商有责任向购买者支付双倍的定金以示补偿;其次,若开发商未能取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或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发生,开发商亦应全额退还购买者的定金,同时承担购买者可能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再次,若双方仅因在正式购房合同及其附属协议中的个别条款存在分歧,但此分歧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最终未能成功签署购房合同,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仍需全数退还购买者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要素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含糊不清,导致双方对此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正式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署,开发商同样须向购买者退还全部定金;最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缔结,卖方亦必须将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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