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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预售后签合同还要签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预售合同乃为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一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尚未实际交付的预售商品房交易过程之中。此类合同通常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统一监管与制定。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应将正式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项条款及细节逐一补充完整,如此一来,待到房屋实际交付之时,便无需再签订出售合同,而可直接办理相关的产权转移手续。预售合同主要应用于商品房预售阶段,待房屋建设完毕并交付使用后,若买方已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则可直接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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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