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如何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交易过程中,若对方在收到订金后出现违约行为,人们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负起合同责任,例如,在房地产买卖领域中,买方有权主张对方准确地履行房屋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此外,若对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时需向支付方双倍返还订金。然而,若支付方自身存在违约行为,则订金将不予退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合同一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履行义务时未达到约定标准,该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在债务关系中,若债务人已按约履行债务,则订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收回。对于支付订金的一方来说,如其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未达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请求返还订金;而对于收取订金的一方而言,如其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未达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必须向支付方双倍返还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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