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一年没有交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有关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规定的关于延期交房可申请解约的期限多在三十日至九十日内浮动。若在这期间,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未能如约交房的话,购买该房屋的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诉求,同时,亦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定金进行双倍退还或者依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房款利息作为补偿。然而,对于已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因延迟交房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则应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义务,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单方面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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