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产合同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凭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了购房合同后,该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反之,如果卖方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买方签订了认购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则属无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卖方成功地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协议仍然可以被视为有效。除此之外,所有参与方都必须具备书写能力,并且其表达的意愿必须是真实且自愿的。此外,合同的内容也必须是合法的,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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