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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收据可以反悔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支付定金后,若支付定金之一方产生反悔之意,性质上即构成违约行为,此时定金不予退还。然而,若由于收取定金一方的原因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收取定金之一方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双倍返还定金给对方。在某些情况下,如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卖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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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