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购房下了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尝试要求退回已交付给房地产开发商的购房定金之际,我们强烈建议您尝试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此事。以下是五个具体的情境,这些情境均为支持购房者索回定金的强大依据:首先,如果开发商在签署认购意向书之后的特定时间段内将已选定的购买物业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进而导致最终未能完成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开发商必须按照双倍金额的标准来赔偿您所支付的定金;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取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合法许可证,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以至于合同宣告无效,那么开发商应当全额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并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再次,如果双方仅仅因为正式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无法成功签署正式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不被视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开发商同样应全额归还您所支付的定金;接下来,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和户型等关键条款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含糊不清,在这样的背景下,双方依然无法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并因此导致正式合同的签订失败,此时开发商仍然有义务全额归还您的定金;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按期订立并非由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即所谓的“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亦应将定金全部退还给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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