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丢失如何补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预售合同不慎遗失,务必按照实际状况进行相应的补办程序。具体而言,可分为两种情形进行妥善处理:首先,当购房合同尚未完成预售登记流程时,购房者遗失合同仅需宣告剩余部分无效,并重新签署新的合同即可;其次,若预售登记已完成且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之前发生合同遗失事件,则需在相关报纸上发布合同作废声明。待声明发布满三个月之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签订的合同,然后再次签署新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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