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购房协议后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的前提是,倘若在签署认购协议并缴纳订金后,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没有合法合理的缘由而未按照约定正式缔结购房合同或未积极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时,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其将失去索回先前交付的订金的权力。其次,在更为复杂的情形下,若因无法归咎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销售合同未能顺利订立的,作为房地产开发商需将已收取的订金全额退还给买受人。这其中又包含两种具体情况:1、当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人为可控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开发项目损毁等;2、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购房合同进行协商过程中,双方未能就合同的关键条款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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