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调解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当人民法院接收到双方关于房地产争议的调解请求时,须由审判官独任主持,并在此基础之上针对各方主要争端展开深入协商,若最终达成共识,则签署调解协议。在处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晰明确的前提下,辨明是非曲直,以调解方式解决纷争。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双方均需出于自愿,而非受到任何形式的强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尊重当事人意愿,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以调解方式解决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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