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能否抵押贷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房屋预售合同不能作为抵押的凭据,然而已经预售的房产是具备抵押资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预购商品房贷款的抵押操作,商品房开发项目需满足房地产转让所应达到的各项标准,并且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采用预购商品房贷款进行抵押,则需要提交已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而如果选择以预购商品房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登记机关将在抵押合同中予以注明。当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顺利竣工时,当事人应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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