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最多能延期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房屋购买协议并核准后的合约期间内,如果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现象,那么这个问题就需要被单独看待,并且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已经违背了原本合同所设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为了防止损失的程度进一步扩大化,购房者将会寻求将已购房屋退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途径。然而,针对此类逾期问题确实存在一些具体的处理时限。若开发商所造成的延期交房行为经过购房者多次催促后仍然未能得到解决,且超过三个月的延迟仍然无法实现房屋的顺利交付,那么购房者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正式的交房催告,同时与开发商共同商议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在催告公告发布以后,若开发商仍旧未能在三个月的宽限期结束后如期履行交房责任,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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