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幸遗失,若您已成功办理预售登记手续,那么您有权利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请求,申请终止预售登记程序。在此之前,请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关于具体的操作流程及细节,建议您直接与负责签订预售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咨询和沟通。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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