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时的预售合同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后所签署的书面档,其主要内容为预售方需在约定好的期限之内完成商品房的建设工作,并将商品房的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同时预购方也需要根据合同规定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且按时接收预售方所提供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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