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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正商延期3个月要交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出现延期三个月以上交房情况时,作为买方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督促和提醒,要求卖方尽快将房屋完成交接。若催告之后,卖方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即催告天数加三个月)履行其义务,那么买方有权依法解除该份合同,除非双方另有其他约定。然而,如果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也未曾就此问题作出特别约定的话,那么在经过买方催告之后,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使的合理期限应为三个月。而对于那些没有进行过催告的情况,买方的解除权则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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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9: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