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平不购房定金如何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定金退款事宜,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以下两大类情形:首先,若房屋买卖协议尚未生效,购房者有权依法直接向卖方主张返还所缴纳的定金;其次,若买卖协议已正式生效,并且卖方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诸如五证不全等严重违约行为,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请求卖方按照数量翻倍的原则返还购房定金。在提出退款申请时,购房者务必要妥善保管好与之相关的各类重要证据,例如合同文本、收款凭证等等,以备不时之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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