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发购房定金交了后悔了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的退还,其是具备一定的条件限制的。若因给予定金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一方当事人便没有权利要求对方予以返还定金;反之,若是因为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一方当事人则应双倍地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然而,如果是由于不属于双方当事人责任范畴之内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况下,作为出卖方应依法将定金如数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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