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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房未签合同可以转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的前提条件下,购房者完全有理由以“订购协议未能就房屋合同必备条款达成互信共识,无法顺利订立正式合同”这一原因,来确定并解除订购协议,同时请求退还其已支付的首付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性质较为特殊,它是指购买了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房后,将该商品住房再次转让予他人的经济行为。这样的转让过程仅仅会更改预售合同的当事人身份,而不会对预售合同的具体内容产生任何影响。在此过程中,商品房预购人需要将原预售合同中的债权或者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从而使得第三方与预售人之间建立起全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预售合同的转让实际上属于房地产行业内的二手交易范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地产三级市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事实上,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在房地产市场中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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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5: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