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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一周算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开发商若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无疑已经构成了一般性的违约行为。然而,如果这一延期交房现象并非由开发商自身原因所引发,那么类似情况通常并不被视作违约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当合同某一方无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或仅能部分履行合同时,应承担包括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如支付违约金等)以及赔偿因自身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内的三项违约责任。此外,第五百七十八条亦明确指出,当合同一方以真实言辞或实际行动表明其将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主动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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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9: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