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付首付前交定金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购房时支付定金乃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可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后,订立定金合同。关于定金金额的具体数额,买卖双方皆有权利进行自由商定,但必须遵守法律所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的20%这一最高限制。若超出上述范围,则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反之,未超过的部分则具备法律效力。支付定金的目的在于确保日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署。在当前房价快速攀升的大环境下,买家提前缴纳定金不仅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能有效防止卖家因种种原因产生毁约心理,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在此情况下,买家有权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甚至有可能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赔偿房屋的溢价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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