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哪个部门监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地产开发商未能如期履行房屋交接义务的问题,建议您寻求房产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协助以妥善解决。逾期交房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然而,具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则需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判断。若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对此事加以明确约定,则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来确定违约责任的归属。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在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区、同类房屋租金所作的评估结果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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