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2年不交房可不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发商若未能按照预售协议规定的期限如期交付房屋,经买方书面催告后,在法律规定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履行此项责任,此时如果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原双方买卖协议中另有其他明确约定的条款。在期满之后的期限内交付房屋本是开发商应尽的基本合同义务,若开发商延迟交付,无疑违反了应负的合同义务。在此情况下,若买方已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且在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其交付房屋的义务,那么买方有权要求退房并解除该份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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