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购房如何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然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购房者势必有权要求退还所支付的定金。这些情形包括:首先,房地产开发公司并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其次,开发公司存在欺骗行为。这种欺骗行为使购房者对于房屋的实际状况产生误解,进而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在此种情况下,由于开发公司的行为违背了交易中的诚信原则,购房者有权选择放弃购买该房屋,同时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件,例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损毁,使得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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