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实际制定商品房预售契约之时,买卖双方得根据特定情况就某些未尽事宜建立补充协议,或者在不对交易公正造成显著影响的前提下修订原先的商品房预售契约条款。只要这类修订没有逾越法律所设定的禁止性规定,开发商便享有权利主动与购房者进行善意协商,并且将双方共同达成共识的内容在商品房预售契约中加以明确记载。基于以上原则,开发商变更商品房预售契约应当被视为具有合法效力。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倘若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明确同意而擅自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那么这很有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契约之际,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各项条款,并严格遵循契约约定履行各自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