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镇房产纠纷怎么起诉一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争议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确定被告方的身份;其次,定律备好民事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再者,按照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正式诉讼请求;最后,如果满足了所有起诉所需条件,法院会在收到材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处理,并且会及时通知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当事人能够依法享有其应有的起诉权。对于符合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起诉要求,法院必须予以受理。若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工作,并通知当事人;反之,若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以示不予受理。如原告对裁定结果表示不满,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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