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朝阳交的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买房屋时,缴纳了定金后是有可能予以退还的,然而具体情况需视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一般而言,若购房者欲主张退还定金,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归还定金的请求:首先,在开发商无法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即未达到合法商品房预售标准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之间约定的购房定金将被认定为无效。依据我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处理原则的规定,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其他形式的文件,亦或是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进行约定,开发商均应无条件地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其次,若开发商未能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需要为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退还购房者定金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费用;再次,在开发商符合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且成功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若双方仅约定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若系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且开发商并未对相关事实进行隐瞒或存在其他不当行为,购房者仅凭单方面意愿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则需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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