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算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并非违约金之意。所谓定金,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书面约定,当债务人依照约定如期履行债务之后,定金便应折合成价款或予以收回。至于违约金,则是指债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时,需应当事人书面约定,按违约情节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用以弥补其损失的法定责任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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