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属于什么市政板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争议无疑是最为普遍的民商事争端类型之一。面对此类问题时,当事人有权选择以下多种路径予以妥善化解:首先,可依据相关法规及流程,向房地产管理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团体或是其他特定机构提出调解申请;其次,亦可凭借公正中立的仲裁机关进行裁定解决纷争;然而,最直接的方式则是直接向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位于房屋坐落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解决纠纷。若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来解决房产争议,那么,就需要着手草拟房产争议起诉状。起诉状需明确列明原告以及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性别、年龄、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同时还需提供支撑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以及证据的种类及其来源等各类信息的详尽内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各项要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关于房产争议的司法程序,具体步骤如下: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件、房产证、买卖合同、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将通知双方当事人受理案件;当事人需准备好相关证据资料;法院会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开庭当天,当事人需携带齐全的资料出席法庭进行辩论和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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