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期限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督促,以便双方就延迟交付房屋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商议,并敦促其尽早依照合同条款如期履行义务。倘若催告期持续达三个月之久且仍未收到开发商有效回应或达成认可协议的情况下,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赔偿因逾期交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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