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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期房购房合同是预售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目前所指向的房屋交易形式主要分为现房与期房两种类型。其中,期房通常为尚未完工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此类房屋时签署的均属于预售合同范畴。所谓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指商品房预售商与预购人达成的明确协议,预售商承诺在预定时限内将已经建造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人,而预购人则需向预售商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接收商品房。相较之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更为普遍,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就是出卖方)将已经竣工的房屋面向市场进行销售,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买方,买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价款。这种合同被视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最具权威性的证明文件,也是确定开发商以及消费者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至于商品房预售,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商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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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3: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