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资格通不过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购房资质而交付定金,该笔定金是可以请求退还的。根据现行法规,倘若因无法归咎于买卖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缔结,则出卖方须全额退还所收买方向其支付之定金给买方。然而,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其他多种因素作用下,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时,这便属于无法归咎于买卖双方当事人之事由。因此,如若购房合约彻底无法履行,卖方有责任返还定金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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