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适用限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要个人名字被司法机关登记在“失信黑名单”之中,他们便会受到一系列严格的消费限制措施。这其中包括不得搭乘诸如飞机、高级游轮、出租车等高端交通工具以及享用高档通讯设备。此外,也不能在诸如宾馆、高级餐厅、酒吧、夜店、桑拿浴场、健身中心等高档次消费场所进行奢侈消费。同样地,也不允许购买高档商品、大型生活必需品、汽车或租用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同时,也禁止购买、建造、扩建、装修房屋;禁止外出旅游、度假以及为家庭成员支付巨额费用。更进一步,还将禁止其出国旅行以及进行对外投资(包括开设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在此情况下,他们仅能维持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要的基本生活开支,而其余的所有收入都将被视为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