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不交房退房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所购房产且在催告期满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完成交付手续,则购房者有权选择退出交易流程。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的可解除购房契约的非交付期限包含了30至90天不等的时间范围。若开发商在此期间内仍然无法如约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同时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作为补偿。然而,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因延迟交房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那么在合同约定的延迟期限内,购房者将无权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