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贷款不到如何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遇银行未能批准贷款申请的情况,关于定金的处理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首先,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申请未能获批,以致无法按照原定约定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则买受人可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其次,若因出售房屋的一方(即售房者)未履行相关责任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而导致贷款申请未能通过,从而使得买卖双方均无法按照原定约定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由于买方自身原因导致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从而无法按照原定约定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则卖方无须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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