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涉及到房屋延期交付的问题,业主有权行使其合法权益进行维权起诉,自双方书面签订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之日起算,可在连续三个年度内提起诉讼。如逾期仍未解决,有关方应自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额外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因此,购房者应当充分利用此规定,在合同约定交房日到期后的三年内,积极地向开发企业提出因逾期交付房产所带来的财务成本增长和补偿要求。如果在这三年的有效期限内,购房者已经采取了向开发商提出索赔的行动,那么该法律案件的诉讼期限将从申诉行为发生的那一天起,重新设定为新的三年周期。